部门职能
健康教育所工作职能和职责
(一)开展有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政策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进行健康教育专题调查,掌握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
(三)协助卫计委制订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协助组织和督导实施。
(四)对县、区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并提供其他技术支持。
(五)对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六)开展有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策略、措施以及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与评价,对有效的加以推广应用。
(七)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八)建立和发展与各媒体、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
(九)完成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单位交付的其他工作和项目任务。